本报北京消息北京市将对政府规章设定罚款的额度进行调整,对危害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以及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方面等四类违法行为的行政罚款额度,拟从最高3万元上调至最高10万元。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李小娟介绍说,现行规章设定罚款的限额偏低。根据目前北京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最高3万元的罚款对一些危害程度大、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缺乏惩处力度。
比如对电梯安装、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未执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导致电梯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安全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相当严重,需要较严厉的处罚手段对这类违法行为予以预防和惩戒。
(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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