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万茂文、易晓红、记者王梦娜报道:驻外业务员利用单位可报销子女借读费的福利,以借读费的名义虚构了11万余元欲冲抵自己的应交货款。28日,原江西滕王阁制药厂驻闽南业务员李某被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至法院。
江西滕王阁制药厂前称国营南昌江红营养制品厂。案发前李某是该企业驻福建闽南地区的业务员,负责企业产品在福建闽南地区的销售和催款等工作。根据厂里规定,驻外业务员子女在外读书可报销借读费。1991年2月,李某的儿子转往福建石狮读书,在实际未交借读费的情况下,李某分别于1993年1月、1995年8月伪造石狮市实验小学、石狮市第一中学金额分别为3.6172万元、4.6180万元的借读费收据交厂长签字报销,冲抵自己的应交货款。
2001年1月,李某又将儿子1996年9月6日在石狮石光华侨联合中学交借读费4000元的收据改成1998年9月6日交的4万元借读费收据,并将收据交厂长聂某签报,但因当时未找到相关财务人员未果。此后,江西滕王阁制药厂更换领导,新任领导对于4万元的借读费心生疑虑,经过调查,最终李某的行径东窗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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