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哈尔滨3月30日电记者曹红涛从哈尔滨市环保局获悉:从今年开始,哈尔滨市所有建设项目都必须经过环评审批,对已经形成的工业园区实行区域限批,即区内企业没有达到减排总量要求的,不允许该工业园区再引进新项目。
今后,哈尔滨市对国家明令限制、淘汰、禁止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以及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低劣的新建项目一律不引进、不审批。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能通过“以新带老”、“以大带小”等措施实现“增产减污”的,在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无法通过区域平衡等替代措施削减污染总量的项目,不得立项、不予审批。
哈尔滨市环保部门规定,对没有批准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发展改革、规划等部门将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国土资源部门不予批准用地,金融机构不予贷款,电力机构不得供电,建设部门不得核发开工许可证,工商部门不予办理工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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