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检察工作
3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改进和推动各项检察工作。
于世平在讲话中指出,全市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和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认真对照全国和市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明确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的重点和着眼点,按照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和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自觉坚持高标准,努力追求高水平,做好各项检察工作,更好地发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服务发展的职能作用。他强调,要依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职责,妥善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公平与正义,促进司法公正。要依法从严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努力实现办案水平、数量与质量的统一,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结合。要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罚当其罪。要认真学习《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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