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3月31日电 台北地方法院30日再度开庭审理“机要费”案,就伪证部分等相关证据,有无证据能力进行调查。辩方律师团仍持机密主张,建议合议庭待陈水扁声请“释宪”结果出炉后,再作后续处理。审判长蔡守训庭讯后谕知,将在4月20日开庭时,宣示昨日争论的证据,到底有没有证据能力。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北地院合议庭是在昨日上午9时30分、下午2时30分,分别传讯马永成、林德训,就二人所涉犯罪事实,检察官将人证供述证据,以及非供述的物证,列为证据清单有无证据能力进行调查。
对于辩方全盘否认证据力的策略,公诉检察官张熙怀,还是一贯的攻击火力,不但直言律师应该善尽维护被告权益的职责,要调阅相关卷宗资料,合议庭也已裁定本案没有机密可言,笔录证据力的关联性一望即知,浅显易懂,不要再用“机密”作为拒绝证言的托辞。
张熙怀当庭还口头追加原本列在机密卷宗内的吴文清笔录,作为林德训涉案证据。强调身为陈水扁高中同学的吴文清,在去年10月31日前一两个月,和李碧君两度约在律师事务所,要配合作伪证,约定由吴谎称向检察官表示,他是在曾天赐和李碧君之间,扮演传递发票的角色。
张熙怀突来的动作,当场引发律师李胜琛的抗议,认为检察官将原放在机密卷宗的证人笔录,以朗读方式陈述,非常不妥。
马永成、林德训二人的律师,一整天庭讯下来,除台“主计处”的“支出凭证处理要点”、“扁府机要费支用程序作业要点”没有意见外,其它都以证人未经具结、同案被告供述,未经对质诘问、涉及机密事项,属扁“机密”特权和“违法违宪”取供等四项理由,都说没有证据能力。
检察官则引用台“最高法院”95台上字909号、95台上字6675两件判决,逐一反击,强调所有供述、非供述证据,都有证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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