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韩水岐为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免去白灏辰的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二)
任命杨希文为陕西省教育厅厅长;
任命刘少明为陕西省卫生厅厅长。
免去胡致本的陕西省教育厅厅长职务;
免去李鸿光的陕西省卫生厅厅长职务。
(三)
任命杨建军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执行一庭庭长;
任命阎明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执行二庭庭长;
任命王毅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张宽祥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张晓建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免去王毅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高长生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免去杨建军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阎明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徐景铨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四)
批准任命任高潮为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常雁翔为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任命史建泉、巩富文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王发喜、韩伏虎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陈培贵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罗亚军、魏宝琴、张献飞、赵振斌、李春来、徐润禾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高慧英、党群、黄永和、翟玉堂、任秦娜、杨胜利、柴晓辉、王伟都、张世来、周勇、张辉、林欣、刘晓莹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
免去鲜铁可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雷东霞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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