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4月1日电(记者岳德亮)浙江省宁波市从本月起将借助企事业单位等的卫生达标制度,促进提高社会卫生水平,保障公民身体健康。
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批准的《宁波市爱国卫生条例》规定,从今年4月1日起,宁波市爱国卫生工作实行单位卫生达标制度。
违反规定,即单位卫生达不到规定的卫生标准的,将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经治理仍达不到标准的,处以警告或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爱卫会可以对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提请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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