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价虚高隐藏的“罪恶”,早已是路人皆知,问题是药价审批时,为何对这些“罪行”如此宽容?时下的“专家砍价”,也只是权宜之计,因为“砍价”取决于专家的知识、谈判技巧、企业的应对策略等等,带有某种博弈性质,而合理的价格应当取决于成本与市场要素。
如果没有科学、合理的估价机制,今天识破了N宗罪,明天还会冒出新的罪来;今天砍价降下多少“高烧”,明天还会重新升温。某进口乳腺癌特效药,报价22538.21元,专家也只能砍掉二毛钱。外资企业称它属研发新药,在国内市场所向披靡,高售价高利润体现了知识产权的价值;香港是没这么贵,但那里的市场环境不一样,你怎么好反驳它。
商品的价值是由社会平均生产成本决定的,了解了药品的平均生产成本,它的价格就虚不到哪里去。这是药品成本机制最基础、最重要的数据。我们的专家可以搞清复杂的药品成分、药性、剂量,但对药品的成本价格未必就搞得清楚,砍价有时就失去“底气”。国内药企生产基本上是仿制,只能依靠改包装、改剂量等手段来拔高价格,而主管部门因为对成本价格蒙查查,对报批价格也就无从核实。这也是造成药价虚高的内在原因。
国家发改委日前决定,调查28类西药和中成药的生产成本,虽然调查对象只占处方药的一部分,涉及时间也限于2005年,但总算是抓中了问题的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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