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6日开始,天津市武清、静海、宝坻等12个涉农区县的五保户、低保户将收到由市邮政公司组织投递到户的生活救助金,使救助对象足不出户就能及时足额领到现金。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农村五保供养资金、低保金社会化发放签字仪式上获悉的。
据了解,为规范农村五保和低保生活救助金的发放渠道,确保其“及时足额”、“应保尽保”的发放质量,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决定自2007年1月开始,推行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并确定本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指导线为年人均1500元,各区县根据本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消费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可在指导线的基础上上浮,制定本区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本市农村五保供养指导线为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400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2500元,各区县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制定上浮标准,并逐步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五保供养标准的正常增长机制。据悉,此次建立的两项最低指导线制度是本市今年改善城乡人民生活20件实事之一。
据悉,经市政府同意,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生活救助金委托市邮政公司代发,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6日—10日为发放日。为做好此项服务“三农”的工作,确保生活救助金发放质量和时限,市邮政公司于1月18日在宁河县进行试点投送,经过反复投送,该县1400余户救助资金准确投递率达到100%,这种充满人性化的投递方式受到救助对象的热情欢迎和真诚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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