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4月3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市前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首次开庭审理,马英九出庭应讯。据了解,他将向法官说明在主观认知上,特别费属于“首长”的实质补贴,他并没有诈领,希望法官还他清白。
据了解,马英九将会在今天庭讯中,陈述他并没有在检方侦讯时前后说词不一,他认为检察官侯宽仁的问话已经“设定前提”,他在这样的问话方式下,无法将他的主观认知说明清楚。例如侯宽仁问“如果是公款,要用到那里?”他当然回答“用在公帐上”,但不表示他当时的认知是“特别费是公款”。马英九的律师团指出,检方指控马英九出具领据请领特别费,但事实是出纳人员将请领日期金额填写好,交由市长办公室承办人员盖章。律师团已为马英九拟定辩护策略,除了马英九从未经手请领特别费,马英九也不知道领取特别费的相关公文及规定,都是依惯例领取;在检察官侦讯时,也没有前后供述不一;且他根本没有主观的犯意,当然也就没有诈欺。
而起诉书中有解释函,其中标示“特别费属于公款”,而这些解释函对马英九相当不利,因此马英九答辩中表示,马英九从头到尾都不知道解释函存在,直到特别费案爆发才得知,而检察官并未告知有解释函存在,而他明明不知情,但起诉书中写知情,所以马英九希望法官还他清白。据悉,今天的庭讯为准备程序庭,审判长将会先询问被告马英九及余文是否认罪,如果不认罪,被告须陈述大致的答辩理由。由于目前检方只提出一分证据清单,但没有说明待证事实及其关联性,因此今天的庭讯,应不致进行到证据能力有无及争点整理的程序,准备程序庭还会再开几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