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的税收政策变化正吸引着越来越多老百姓的关注。4月1日,在西安街头第16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现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税合一”、燃油税改革、房产税征收等等有关税收新政策的话题,成为税务干部和纳税人互动问答的热议内容。
“个人一年收入超过12万元,国家要求要自行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那要是没有主动纳税申报,地税局能查出吗?处罚不?”提出这类问题的人很多。除了反复解答外,西安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还向现场的媒体记者们通报,截至3月底,西安市主动申报人数已经超过8000人,4月2日自行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结束后,地税部门要对自行纳税申报情况进行专项稽查,对拒不申报者要依法处罚。
黄先生是西安高新区一家企业的员工,正在准备和朋友合伙开办新企业。他对于前不久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特别关心,专门到宣传月活动现场咨询。国税干部仔细解释了国家扶持创业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并结合实际情况给出了建议,黄先生连称没有白来。省国税局总经济师雷炳毅表示,新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是我国税制改革迈出的重大步伐。2008年1月1日起,在中国的外资企业将与内资企业按照25%的统一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并将与内资企业平等享受更侧重于产业结构优化的优惠税率政策,结束了企业因“身份”不同而享受不同税收待遇的时代,将为企业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竞争的环境,有力地促进和完善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目前全省税务系统正在进行前期摸底调研工作,制定了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宣传、培训计划,积极落实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确保政策改革顺利进行。
“十多年前,许多人不知‘税’为何物,税收宣传是‘灌输式的’宣传。现在你看,有这么多的人渴望了解税收政策,应用税收政策,税收离我们越来越近了!”《税收与社会》杂志社记者屈路影在宣传活动现场感慨良多。是啊,消费税、车船税、房产税和燃油税、物业税等等已经实行或者正在酝酿改革之中的税收政策,无一不和人们的经济活动、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税收也在通过自身职能的发挥,服务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不断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不断地被人们所关注、熟悉和认同。
据不完全统计,当天,我省国税、地税系统数万名干部走出机关,以多种形式宣传税法;在全省各地共设立咨询台1000多个,发放宣传单40多万份,接受各类税收咨询20万人次以上。
(本报通讯员 杨丽 本报记者 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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