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示牌写着:“凶器宠物,切勿入园”。这真能阻挡宠物狗吗?
“新办法我们研究过,觉得很为难。”思明区山地公园管理中心刘衍成主任说:“我们不希望宠物狗进公园,怕它们随地大便,怕它们吓到游人。”
刚刚实施的《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中规定,公园可自行确定禁止或限制携带犬只进入。
山地公园管理中心管辖的金榜公园、狐尾山公园和鸿山公园,都立起醒目的牌子:禁带宠物入内,违者后果自负。刘主任说:“中午和晚上遛狗的人多,我们只能劝阻,他们不听,我们也没办法,我们没有执法权。”厦门岛内的公园,除了开放式的白鹭洲公园,都拒绝狗狗进入。新办法出来后,他们发现:没有执法权,禁止令牌只能防君子不能防小人。
南湖公园管理处的张科长说:“总不能老找110或执法局,他们也没那么多精力,关键还得靠养狗人的配合。”南湖公园门口的入园须知说:“根据厦门市公园管理规定……禁止带宠物入内”。实际上,厦门市公园管理规定中没有这一条。南湖公园是家长喜欢带小孩去的地方,“我们管得最严,原来就挂牌不让狗进,但有的人很凶,一定要带狗进来,我们又没权力要对方出示狗牌狗证。”
莲花公园曾经挂过禁止带狗进入的牌子,但公园围墙拆除后,管理人员实际上已经很难再限制狗狗进公园。湖里公园也由于免费开放后入口较多,很难阻止狗进入。松柏公园原先贴过告示,“今天贴的告示,第二天一早就让人撕了”,管理员张小姐说,“只能看到时劝阻,一般没什么效果。”
中山公园没有挂牌警示,但情况相对较好,“一般是进不去的,保安会劝阻,一般都能劝住。”
公园担心的是狗狗带来的卫生和安全问题,这在新的养犬管理办法中,有明确的处罚条款。但是,这似乎还不足以让公园放心:向狗狗敞开大门,其余的,让法规来管。
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的涂崇禹律师说,狗在公园内伤人,一旦有诉讼,公园将可能承担部分责任。如果公园明确禁止狗进入,那么狗在园内伤人,说明狗进了公园,管理有漏洞;如果公园不禁止狗进入,那么一旦狗伤人,公园也要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义务,比如设立了警示牌等。
涂崇禹律师说,既然法律赋予公园禁狗的权力,公园就能阻挡游人带狗进入,有人想硬闯,可以报警,相信这样的人不多。
现在的公园多处敞开,涂律师也承认,管理很不容易,“关键还是看市民自律,法律毕竟是解决问题的最后手段。
告示牌的效力有待检验。文/图 记者 王锋 通讯员 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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