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晓)两个骗子租来轿车“空手套白狼”,以抵押方式借款5万元来挥霍。近日,杨勇和王志敏被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并处罚金2万元。2006年5月2日,杨勇和王志敏以6000元的价格在重庆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了一辆白色海南马自达323型轿车,租期一个月。
杨勇以自己的名义伪造了该车的车辆登记证、行驶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等有关假证件。5月18日,杨勇和王志敏用伪造的证件将车抵押给黄某和王某,向其借款人民币5万元。拿到5万元借款,杨、王二人将钱挥霍一空。7月10日,由于王志敏两人逾期不还车,也联系不上,汽车租赁公司就向市公安局报案。随后,长寿警方将两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