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刘刚,成都市检院反渎局侦查三科科长
2004年沱江流域发生特大水污染事故,刘刚至今还清晰记得。他,就是当年该案的主办检察官。
刘刚说,那次沱江水污染的结果,在后期才显现出来,所以事发之初没有引起大家足够的警觉。
当年3月,专案组秘密驻扎到了青白江区一个宾馆里。“进驻前后,我们做了很多案头工作。我们以前没接触过类似案子,对环保这行没什么研究。于是查阅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基本上搞清楚了他们是哪些地方渎职、失职。但当一接触犯罪嫌疑人,各方面的阻力就来了。涉案的几个人平时工作表现尚可,有些人认为检察院却非要追究监管责任,太不近人情了。”刘刚说。
到底他们的职责与污染后果是否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专案组于是再次调查和走访,问了上百号人,走访了大量的普通百姓,调查受污染流域的植被、生物,花了二十多天,材料堆起很高。最后,案子办得非常成功。
“办完这个案子后,我感触很深。干渎侦,某种程度上要求办案人员要成为一个全能型的专家。对方听你第一句话就知道你的底了,如果发现你是外行,他不会配合你,而且瞧不上你,他心理上就占了上风。”刘刚发现,很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关于渎职的意识,很淡薄,“只知道要防止贪污、腐败,不把渎职当犯罪,他们甚至说,失职了嘛,最多党纪政纪处理一下,不知道这其实就是犯罪。”刘刚说,每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应该清楚:自己的职责是什么,底线在哪里,应该怎样履行自己的职责,不依法履职或不正确履职可能会有什么后果。首席记者曹笑实习生庄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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