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辉(武汉)
陈慧琳的照片被人移花接木变“裸女”,徐静蕾的“裸体油画”在网上被拍卖。或许是春天来了,网络世界里的荷尔蒙气息越来越浓。当事人的反应却越来越冷静,陈慧琳的经纪人只是呼吁恶搞者自律;徐静蕾的经纪人希望画家安迪尽快将油画从其个人网站撤下,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胡戈恶搞《无极》或许还显示一些智慧,“芙蓉姐姐”虽让人有点恶心但也没损害别人什么,如今对于陈慧琳、徐静蕾的色情恶搞,意淫式地剥光别人的衣服,就完全是“流氓行为”了。
“遇到人身攻击、名誉侵犯时,应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普法宣传中大多有这样的内容。然而娱乐圈有其特殊环境,恶搞者、传播者无名无姓,埋伏于网络的汪洋大海之中,难以抓到元凶;而徐静蕾的恶搞者就怕你不打官司,即便败诉赔上若干万元,他因此成名而获得的收益远远大于损失。怎么去对付这类死皮赖脸的色情恶搞呢?还是“无招胜有招”比较务实。作为受众,你如果看了,不要发言,不要传播,看完只当没看过。当然作为一家负责任的媒体,就不该去渲染这种恶搞。相信随着网民与受众的成熟,那些色情恶搞者将成为无人理睬的孤家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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