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4月5日消息据台媒报道,台当局“行政院”拟“修法”增订政党对推荐参选人捐赠总额上限。亲民党与台联党“立院”党团今天表示,民进党身为执政党坐拥最多资源可投入选战,还要拟订此规定,形同此地无银三百两,简直是沽名钓誉。
台媒报道称,台当局“行政院”准备“修法”,政党只能捐给自己推荐的台湾地区领导人参选人2500万元(新台币,下同)、县市长参选人300万元、“立委”参选人100万元。
台联党“立院”党团总召集人曾灿灯下午接受记者访问时表示,有规范总比没规范好,但规范不能流于形式成表面功夫,可是台当局“行政院”打算“修法”的规划,让人想起已故“法务部长”陈定南拍板称候选人文宣纪念品不得超过新台币30元标准的往事,根本和现实情况脱节,不切实际。
他说,候选人向政党求援本属天经地义,但台当局“行政院”“修法”方向形同鼓励候选人以非“法”手段去募集竞选经费,何况执政党享有最充裕的资源可打选战,结果民进党还要沽名钓誉,以为修订严苛的“法条”可说服民众相信、民进党是站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制高点,这种行为实在不足取。
曾灿灯说,小党募款已经非常困难了,此“法”若真的三读通过,只是让小党紧缩的财政更雪上加霜而已,对大党一点影响都没有。
亲民党发言人李鸿钧则说,明明各党所提的“阳光法案”,都有规范政党捐助候选人上限,若台当局“行政院”有意追求实质的公平正义,何不督促民进党籍“立委”,认真与在野党审查“阳光法案”?他说,“修法”拟订政党捐助候选人上限,明眼人一看就是为了特定对象量身打造,哪有真正的公平正义?分明就是民进党害怕成为被政党轮替的对象,才处处设限以为防范,心态可议。(志霞)查看/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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