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儿子偷了保险柜,父亲不但不规劝其自首,反而帮着他把保险柜扔到河里毁灭证据。今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判处被告人刘福让有期徒刑10个月。
“我没帮他们抬保险柜,也没有帮忙扔下河……”庭审中,40岁的刘福让当庭翻供。
“你没帮他们抬,并不能代表你没有参与犯罪!在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上,你明明是承认自己知道这事并参与的,这里有证人证词,还有你的签名,你为什么现在突然又不认罪了?”
审判长指着公安部门的讯问笔录和刘福让所按的手印说。
刘福让凑上去看了几秒钟,随后又说了一句:“我想不起来了!”
最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犯有帮助毁灭证据罪,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据了解,此案中的3名犯罪同伙已被公安部门抓获,另有刘某及另一名犯罪同伙在逃,公安部门已进行了网上通缉。
案情回放2006年8月初的一天,刘某伙同王某及陈某等5人盗窃了保险柜。刘某的父亲刘福让在得知这一情况后,不但没规劝儿子,反而帮他把偷来的保险柜扔到了河里。经查,保险柜内有人民币15万余元以及首饰等物,当天被盗后,5名盗窃者将其瓜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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