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4月5日讯(记者许欣)《2007年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实行体育考试的意见》现已公布,体育考试具体时间由各市县、单位确定,务必在5月20日前完成体育考试工作并报省中招办。
今年对体育考试工作人员的配备要求严格,如50米、800米、1000米:配工作人员12人,其中主裁判1人、发令员2人、计时员8人、记录员1人。
体育考试成绩按《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评分表》计分,每项满分为10分,共30分(18分及格,18分以上为A等得等级分2分,17分以下为B等得等级分1分),体育考试成绩达不到18分者,综合素质评价不得评为B等以上(含B等)等级,省、市县(单位)重点中学不予录取。以实际等级得分计入升学录取总等级分。对确定丧失了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和在初中阶段已办理免修体育实践课手续的考生,可免考体育,计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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