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级以上示范性高中招生定向分配
省教育厅日前出台《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改革的意见(试行)》。意见要求,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实行定向切块分配,其部分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服务区内每所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民办学校)。
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定向切块分配办法,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新生开始实行并逐步扩大比例,2007年达到10%,2008年达到20%,2009年达到35%,2010年达到50%并实现按初中毕业生人数均衡分配到每所初中。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分配到服务区内各初中的招生计划,纳入本地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统一进行。(记者 郭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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