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四 必须建立健全惩防体系,保证预防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导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几年来,我们按照中央的部署,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奠定了重要基础。
从实践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充分发挥惩防体系的综合功能,有利于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机制,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也有利于保护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
筑牢领导干部思想道德防线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在全市范围持续开展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党章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等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促使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亮点
推动廉政文化“六进”
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制定《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在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
加大改革力度,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按照中央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干部人事制度、投融资体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亮点
建立健全四项制度
建立健全了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和产权交易四项制度,积极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建立干部权力约束机制
加大监督力度,建立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约束机制。抓住巩固和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这一关键环节,综合运用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民主生活会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一系列方式,强化了对“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运用党内巡视,了解和掌握了一些平时很难发现的情况和问题,为市委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结合区县换届,加大了对区县局级领导干部举报线索的调查核实力度,并将掌握的情况及时与组织部沟通,为换届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亮点
制定7项监督制度细则
从北京实际出发,将《党内监督条例》中的一些制度规定具体化,制定了7项监督制度的实施细则,明确了运作程序,保证了条例的进一步落实。
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在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比较严峻的情况下,我们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对腐败分子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在严厉惩治腐败分子的同时,我们始终没有放松预防这一手。
亮点
全系统推行“四不结案”制度
在全系统广泛推行“四不结案”制度,要求“凡是案发原因未找准的、案发教训未总结的、整改措施未落实的、应追究的责任没有追究的,都不能视为办案工作的结束”,以进一步发挥案件查办工作的治本作用,真正达到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目的,不断强化执纪办案工作的综合效应。
经验五必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证全党动手反腐败整体合力的形成
导读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司法等方方面面,没有各级党委的组织领导,没有各级各部门的支持配合,就不可能取得实质性进展。几年来,我们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放,不断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局面初步形成。
实践证明,只要我们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各部门一齐动手,各领域协调完善,各种手段配合运用,全方位、多方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的局面,就一定能使反腐败工作形成强大的整体合力,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各级党委政府定期分析反腐败斗争形势
各级党委、政府把反腐倡廉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纳入党委工作的全局,整体推进。按照统一思想、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组织和重在落实的要求,定期分析研究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反腐败斗争形势,针对重大问题及时作出决策和部署。
各级纪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各级纪委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通过加强调查研究、任务分解、监督检查等有效形式,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协调各部门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各部门领导班子对重点任务做到“三直接”
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按照党政正职“五个亲自”,其他班子成员“三个抓好”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在抓好经济工作和其他业务工作的同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责任,把反对和防止腐败贯穿于改革开放的全过程,寓于各项重大改革措施和重要决策之中,渗透于业务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之中,做到重点工作和重点任务直接部署、直接组织实施、直接抓落实,及时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促进廉政、勤政,保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始终充满活力。
图二:脱身 任坚/江苏图三:老土!总闸在后头 江有生/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