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经胜
今后,浙江省被拆迁房屋究竟值多少钱,不再是拆迁方单方面说了算,而是应充分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并结合该房屋具体区位、装修等因素评估后作出合理确定。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修改通过的《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根据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确定,而且要“从高”参考市场价。
目前很多地方都在大规模进行城市建设,由此也带来了大规模的城市拆迁,其中房屋拆迁补偿最为老百姓所关注。虽然拆迁补偿各地有各地的标准,但现实的情况是,很少有地方按照市场价给予被拆迁户补偿,各地公布的补偿基准价普遍不能反映真实的市场价格。据报道,住在杭州德胜路附近的一些居民,按照标准,他们居住的地段属于杭州市四级地段,如果拆迁的话只能获得每平方米4900元的补偿,而同地段的二手房价格普遍在8500元~9000元/平方米。
各地政府制定的拆迁补偿价过低,原因很简单。首先,在制定拆迁补偿价的过程中,没有被拆迁户的参与,缺乏民意基础,根本不可能公正公平。其次是这样做可以减轻政府拆迁补偿的财政负担,也可以有效减少开发商的开发成本,以便吸引投资。显然,过低的补偿价,直接侵占了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由此也带来了很多拆迁矛盾和问题,最近出现的重庆“最牛钉子户”就是典型的代表。
那么政府如何才能有效地保护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这就需要政府部门站在处于弱势的被拆迁户的立场,充分考虑被拆迁户的利益,而不能只站在政府或者开发商的角度制定相关政策。刚刚通过的《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补偿“从高”参考市场价,这在一定程度上较好地保护了被拆迁户的利益,相信这样的规定是受到民众欢迎的,因为它是符合民意的。在城市拆迁补偿问题上,类似于浙江省这样的规定目前还是凤毛麟角。笔者希望这样的规定能起到示范作用,引起其他地方的竞相效仿。如果各地地方政府都能这样做,城市拆迁工作就会比过去顺利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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