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因为天桥剧场未开启照明设施,导致自己在找寻座位时被摔成多处骨折,观众张女士昨天将天桥剧场管理者北京中演都市剧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演唱会的承办方诉到宣武法院。要求赔偿其医疗、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万元,同时请求法院指定专门机构对她的伤情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再依据其伤残等级确定具体赔偿金额。
据张女士称,去年4月1日,她到北京天桥剧场观看“中国扬帆美洲杯”演唱会。当她入场时,剧场未开启任何照明设施。于是她找到一名工作人员帮忙领位,但却以“太忙”为由被拒绝。张女士说,自己在黑暗中摸找座位。由于光线太暗,楼梯台阶又较窄,她一脚踩空从楼梯的第三层台阶滚落到第一层。张女士表示,她在摔倒后先后到北京友谊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就医,被诊断为“右肋骨第10、11骨折;右足第5趾骨骨折;3、L2压缩性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