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青岛4月6日电 记者宋学春 通讯员刘振华报道: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审计署《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精神,更好地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日前山东省胶州市政府出台了《胶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这一办法的实施,标志着该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步入了制度化轨道。
该办法根据胶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发展态势和工程监管现状,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对象、范围、内容、程序、组织方式、计划管理、经费保障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在具体条款上更具地方性、开创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超前性。
一是在审计对象和范围的划分上突出了审计重点。办法对审计对象和范围作出的具体明确的规定,突破了以往仅以投资主体来界定审计对象和范围的做法,突出了社会公共工程、公益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审计机关的重点。
二是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办法对政府投资项目从规划备选、政府决策、部门审批、资金使用、建设实施、竣工验收、资产移交、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全过程进行了明确规定,避免了各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现象。三是约束条款规定明确、力度强。办法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工程概算、预算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对影响工程造价大的工程变更,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审核审批,避免了建设单位盲目追加投资,合理控制政府投资项目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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