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私有化”或导致租金漫天要价?
本报讯记者戚耀琪、通讯员蓝岚报道:私人在小区买下车位,能不能高价出租给别人?小区业主能不能自行收停车费,以此来限制车辆进小区?在昨日的广州市物价局领导接访日,小区停车收费成为市民不约而同反映的问题。
以服务对象定收费 车位投资还需谨慎
广州市物价局强调,物价部门对停车场收费的区分不是以停车场的产权而定,而是以停车场的服务对象来定,为小区业主提供服务的停车场必须执行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也不是以个别成本而定,而是按社会平均投资成本来定。正常情况下,物价部门制定的小区停车场收费标准是有一定利润空间的,只是空间不大。市民在投资车位前要仔细了解相关政策,充分考虑投资回报率。因此,仇小姐的私家车位出租必须执行相关标准,而陈先生所住小区业主出租车位收费超过了规定标准,属于违规行为,可以向物价局投诉。此外,还有市民反映小区内车位紧张,有业主把车停在小区道路两边,噪音、污染等对其他业主的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如果对这些车主收取100元的月租是否合理?物价局答复,此类收费没有任何政策依据,还是要依靠物业公司提高管理水平,协调好小区停车问题,而不能通过“收费”代替管理。物价局“开门办公” 今后每月接访一次从昨天上午9时一直到中午,有20多位市民前来咨询投诉,以中老年人居多,准备充足、反映问题突出,除了小区停车收费外,所反映的问题还集中在物业管理收费、水电收费等方面。记者留意到,不少问题超出了物价的范围,涉及到社会保障、物业物权、供水供电等领域,但是接访时间内,接访负责人始终没有出现类似“这不是物价部门职能范围”的回应。据了解,今年每个月市物价局都将开展一次接访工作,由局长、副局长等主要领导负责接访,市民可以登录市物价局网站了解接访的具体时间。(日京/编制)tryshowAd(3,0,1);catch(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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