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脑死亡捐器官为何难》追踪报道
一个17岁的花季女孩冉婷,因为一次意外的车祸造成脑干受损。她的家人欲无偿捐出她的器官,却得到只能捐遗体的答复。本报报道此事后,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副主任委员陈忠华教授获悉此情况,乘坐昨日第一班飞机从武汉飞往成都。
昨日下午4时许,陈忠华在新都区医院看了冉婷的相关病历后,与冉婷家人进行了一次长谈。陈忠华说,考虑到我们国家目前的法律没有对脑死亡作出认可,此后还要牵扯到冉婷的责任认定、事故赔偿等问题,虽然家属有捐献器官的意愿,但是不符合捐献条件。从会议室走出来,冉龙华的情绪很低落:“陈教授说还是不能接受捐器官。”陈忠华告诉记者,器官捐献的最佳时机是脑死亡之后,心跳停止之前。早在2003年,他们就进行了第一例器官移植。4年来,他们收到了100多例志愿捐献器官的意愿,但最终成功的只有30多例。陈忠华说,成功率低的主要原因是我国关于器官捐献的法律法规不完善。记者秦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