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故障基金难赎股民损失状告银行
晨报讯 (记者 武新 通讯员 邓丽)因银行系统故障未能及时办理基金回赎业务,股民张小姐遭受了经济损失。一怒之下,张小姐将建行宣武支行告上了法庭。昨天,记者获悉,宣武区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张小姐诉称,2006年7月19日,她到建行宣武支行南菜园储蓄所开立了个人证券卡交易账户,并于当天通过该账户在柜台认购了建行代销的“华夏回报二号”基金,双方建立了证券交易代理合同关系。
2007年3月21日,因急需资金周转,张小姐在当日14时20分左右到原开户储蓄所办理上述基金的赎回业务。但柜员告知因系统故障问题,当天无法为张小姐办理基金赎回业务,劝张小姐第二天再来办理。次日,因当日的基金净值较前日每基金单位已下降了4厘,致使张小姐赎回的58834.65份基金单位共损失了235.34元。
张小姐认为,建行宣武支行因自身原因,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正常交易时间为自己办理委托交易业务,造成自己资金损失,过错明显,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故此,她请求法院判令建行宣武支行赔偿自己的损失235.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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