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人小区须配公交设施有望写进新规,明确小区公交站产权成当务之急
新快报讯一方面有的楼盘盖好公交总站不知交给谁,另一方面有的楼盘又不愿意提供公交站!昨天,广州市交委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交进小区首先需要立法明晰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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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进楼盘有喜有忧
市交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日市交委已就《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修改)》向公众征求意见。修改稿中规定了万人以上的住宅小区必须配套公交设施。而且住宅小区工程项目在规划、建设时,必须同时规划、建设公共汽车或者电车站场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和验收,建设费用纳入工程总概算。这一条规定如果通过,将有力地保障公交车进入小区。市交委支持公交线路开进所有大楼盘,进一步方便业主。目前,公交车要入小区还有难度。很多楼盘并没有让公交车进入的条件,其中一个原因是楼盘没有提供必要的站场条件。设一个公交站,最少需要1200—1500平方米的停车场和站务用房、工具房等。另一个原因是业主和开发商的态度问题。目前番禺楼盘附近的公交站场多数是设在楼盘大门口,只有华南新城、丽江花园是在小区内部设有公交站。一些业主认为,由于小区范围大,坐公交车走到楼盘大门口起码要十多分钟;但也有业主担心,公交车进小区,增加了噪音、废气,尤其是住在站场旁边的业主更是强烈反对。在丽江花园,目前已开通了125、122、522三条日班公交线,同时也有地铁接驳巴士,“方便是方便多了,但小区的宁静已不再,有得也有失吧!”业主杨小姐说。明确公交站产权问题市交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小区的公交站分为两种:一种是开发商搞的临时公交总站,另一种是固定公交总站。该负责人表示,无论是临时还是固定公交站,都存在产权问题。在香港,小区公交站是与小区同步建成的,开发商建成公交站后,要无偿交给政府。如果公交站的产权是开发商的,他们今天可以让公交车进入,明天也可以不让公交车进入。而如果小区的公交站归政府所有,就能较好地统一利用公交站资源为公众服务。但国内目前还没有这方面的规定,《物权法》上也无明文规定。(据《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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