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8800多民工保洁员基本无保障
据《现代快报》报道 4月6日上午10点多,南京市绕城公路连接线马东广场东1公里左右发生一幕惨剧,54岁的女环卫工丁双红正在清扫马路,不料一辆银灰色的轿车从她身后高速驶来,将其撞飞达五六米,致其当场身亡。
家里三个环卫工两个被撞死
据了解,54岁的丁双红目前是家里的经济支柱,丈夫在双闸街道五星村务农,收入微薄,家里还有两个年近80岁的老人要赡养。丁双红目前在环卫所只是一名临时工,一直拿着640元的工资,直到今年,工资才上调了90块。
丁双红的小叔子说:“我哥嫂家太困难了,她每天早晨4点多就起床了,5点就要到岗,一直工作到晚上6点多才能到家,每个月虽然才拿700多块钱,但她每月都有收入,比呆在农村还好一些。”他还说,他有一个表妹也是环卫工人,就在两年前被车撞死了。“我们一大家子有3个环卫工,可两个被车撞死,这样的工作不是太危险了吗?”
8800多民工保洁员基本无保障
记者从南京市市容局了解到,目前南京市共有编制内保洁员近2000名、民工保洁员8800多名,他们承担着每天清扫3000吨生活垃圾的重任。根据不完全统计,每年至少有3至5起保洁员在正常作业中,遇到交通等突发事故身亡的事件发生。对于占所有保洁员80%以上的民工保洁员,大多存在无任何用工合同,以及无社会保障等问题,而他们每月平均收入在400-700元不等。这些保洁员如果在工作中遇到任何事故,将无法得到用工单位相应的工伤补偿。
律师:环卫工有权要求工伤赔偿
南京宁联律师事务所左迎春律师认为,如果环卫工在工作岗位上出了交通事故,有充足的理由要求单位进行工伤赔偿。虽然民工环卫工并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在这方面,单位首先违反了国家劳动法规,因为劳动法规明确规定,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另外,环卫工是在工作岗位上遭遇交通事故的,这种意外伤害当然应算工伤保险范围。至于环卫工没有缴纳工伤保险一事,左迎春介绍,这并不影响环卫工向单位提出工伤赔偿,如果单位和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金,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如果没有缴纳保险金,单位应参照工伤保险相关规定赔偿受害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