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87岁老人的意外失踪让其家人陷入了痛苦之中,而对负有责任的湖南省耒阳市民政局救助站来说,则是麻烦的开始。
高龄老太意外走失
在失踪前,家住耒阳市黎元新村的刘开秀已有87岁。高寿的老人育有三女两子。
再度失踪
五里牌派出所陈旭民警在问明唐家人来意后,当即就开车陪他们到位于市中心的耒阳市救助站领人。然而,欣喜若狂的唐家人很快又陷入了绝望之中。“救助站说把人放了,因为我妈妈说要走。”唐齐快等人称,他们和民警到了救助站发现,工作人员还在打牌,并且态度很不好。对方的解释是,因为老人闹着要回家,他们把门打开就让她走了。救助站工作人员的回答引起了出警民警的质疑:“要放她走,我们派出所昨天就放了,何必等你们来放?我们送来的,肯定人是有特殊状况的!放走前至少也要给我们来个电话征询意见啊!”唐家人见母亲不在,也无心多问,立即安排人手持母亲照片到最初报警的锡里村村民中询问,证实母亲刘开秀确实曾走到当地迷路,村民报警后由五里牌派出所的警察接走。他们随后了解到,在民警12时左右接到了一个人送往救助站后,该站仅一个小时后就把人放了。对于救助站声称是被救助者自己要求走的说法,唐齐快兄妹并不认同。唐齐快认为,在没有和警方联系的情况下,放任已经失去判断力的老人继续出走,实际上等于“把老母亲推向死亡的边缘”。之后,经过几度接触,救助站承认有些责任,同意派人去帮忙寻找,并到电视台打广告寻人。同时,唐家人也发动亲戚四处寻找,到电视台登广告,印制寻人启事四处张贴。然而,几个月过去了,刘开秀仍是无影无踪。寻人不成,唐齐快兄妹越加愤怒。一方面,动员各个方面力量,几个月来花费了无数精力、财力,仍然没有找到母亲,让他们开始思考救助站在此事中的责任;另外,对方的敷衍也让他们心头不快:“广告只打了4天就不见了,说派人找,其实就是在街头转转。”唐齐快等人找到了耒阳市民政局主管此事的一位姓段的副局长,这位副局长表态说,要救助站“寻人广告一定打到找到人为止”,并要求派人认真寻找。但三四天后,广告还是停了。
责任与赔偿
2007年3月8日,准备以司法手段解决问题的唐家人带着律师罗秋林和湖南经济电视台的记者来到救助站。由于站长不在,他们推开门发现,救助站人员竟又在打牌,并言称“仅仅玩两元一次而已”。因发现电视台记者偷拍,双方一度发生冲突。对此,耒阳市救助站一位姓廖的站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按照国家规定,救助站只能应被救助者的要求进行援助。当其提出要走时,他们无权阻拦。出于人道考虑,他们在事情发生后,在耒阳市电视台先后打了10多天广告,也派人四处找了;同时,还向周边县市的救助站发函求助,但效果不佳。至于被发现“打牌”之事,廖的说法是,一次是因为元旦期间,大家休息无事;3月8日那天,则是过节后不久,大家小玩一下;并没有宁可在家闲着也不出去找人的意思。廖的解释未能让唐家人满意。刘开秀的儿子唐齐成指出,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第5条和第11条的规定,老人在被警察送到救助站后丢失,该站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且,在他们最初与救助站接触时,发现对方连登记的台账都没有。站里的人说在电脑里存着,结果等人来打开电脑后,登记记录中竟然把“性别”一栏写成了男性。唐齐成说,“一个活生生的人送到这里,就再也见不到了,我们想起来就心酸。都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但现在我们连为母亲送终都做不到。”唐齐成称,为了寻找母亲,家人亲朋四处寻觅,连街头扫地的人员都进行了委托,累计花费已达14万元以上。但现在,他们仍然坚持要救助站把人交还。“你给一座金山我们也不要,我们只要母亲,这个要求不过分。”唐齐成说,在3月底,他们已设法将有关材料交到了耒阳市市长的手中。唐家人的“还人”要求,让救助站负责人深感头痛。廖站长称,他们认为自己已经尽到了责任,而寻人的可能性目前看来已经很渺茫。因此,他们更希望老人家属能够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4月上旬,记者从耒阳市有关部门了解到,此事已引起当地领导的重视,并由市委政法委一位副书记牵头负责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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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第5条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站求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站。第11条救助站应当劝导受助人员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不得限制受助人员离开救助站。救助站对受助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应当给予照顾;对查明住址的,及时通知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领回;对无家可归的,由其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妥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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