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坝”商标遭遇抢注风波追踪
早报讯(记者黄毅辉通讯员宋文聪)同安区竹坝华侨开发区申请注册的“竹坝”文字和图形组合商标遭一四川成都人抢注,早报曾分别于今年1月30日、4月4日进行报道。昨日,记者获悉,负责“竹坝”商标争议委托的一家商标事务所网上跟踪发现,被该四川成都人注册成功并拥有商标专用权的“竹坝”商标已转让他人。
据该事务所法务部洪经理介绍,近日他在“中国商标网”进行日常搜寻时发现,准备提出争议的“竹坝”商标已完成转让公告阶段,受让人地址为上海市龙吴路一建材市场。从工商部门提供的详细数据看,在国家商标局发布的《商标公告》第1035期中显示,注册号3922147号,商标“竹坝”,转让人四川成都谌某某,受让人为贵州省赤水市一自然人袁某某。商标转让公告的“竹坝”商标转让于2006年8月14日生效。洪经理指出,《商标法》鼓励商标注册者获得商标后正常使用,而不是投机性转让。从2005年12月7日起拥有“竹坝”商标专用权到2006年8月14日的转让生效可看出,四川成都人谌某某申请注册的“竹坝”商标,不是以生产为目的,而是将商标转让,证明恶意抢注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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