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商报记者 曾璐 报道 昨日,记者从南京市地税局了解到,年所得12万元以上者自行纳税申报已于4月2日正式结束。截止到昨日,南京已有10名收入超过12万元的个人,由于已经超过期限,被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据介绍,根据《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如果纳税人未在按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10名纳税人都够不上情节严重,所以都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地税部门的有关负责人表示,这10名纳税人前来地税局申报时,由于已经超过国家规定的期限,在说明原因和情况后,市地税局对其做出了处罚决定。对于10位逾期申报者的申报日期、处罚金额等细节,地税部门没有作更多披露。
据有关媒体报道,青岛、兰州、长沙等地的税务机关从近日起,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应申报而未申报者的重点对象进行约谈,说明自己逾期未申报的原因。税务部门的有关人士表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意见,个税自行申报工作将逐年步步推进。他坦言,按照中国的现状,个税申报工作不可能一年到位,在经过几年的宣传调整之后,今后中国的纳税人也要像美国人那样,不仅仅是高收入者要申报个税,每个有收入的人都要申报个税。
(编辑 墨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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