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认定当地麦当劳肯德基未违法用工
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马汉青报道:在广州被率先曝光的麦当劳、肯德基涉嫌违法用工问题有了新进展,上海劳动部门昨天通报:尚未发现当地麦当劳等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认定上海肯德基、麦当劳没有违法用工问题。
上海通报:兼职者无“法”保护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天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麦当劳、肯德基违法用工事件初步调查结果,认定肯德基、麦当劳没有违法用工问题。据上海市劳动保障局昨天的通报,麦当劳和肯德基的从业人员主要有四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特殊劳动关系的人员、兼职人员、在校学生。据调查,前两类人员月工资未低于上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兼职人员或全日制在校学生,“根据相关规定”,不适用最低工资标准。据透露,这个“相关规定”,一是:全日制劳动者利用业余时间到兼职单位从事兼职劳动,兼职人员与兼职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关系,不属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适用范围。二是:原劳动部1995年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在校学生到用人单位勤工助学的行为,不属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适用范围。
兼职“身份”凭什么低人一等?
最低工资标准,本是一条最低保障线,意味着一名劳动者维持正常生活的最低收入。此前,有人算了一笔账:如果相关“洋快餐”对非全日制工人每人每小时少发1元钱,按每人每天工作5小时,每月工作21天计算,一年下来,这些企业每年至少少发给中国劳工约2亿元。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研究所教授谌新民认为,从这些“洋快餐”的用工方式看,即使没有签劳动合同,也存在明显的事实劳动关系。在美国,麦当劳、肯德基的母公司用工方式也类似,都适用于其最低工资标准,来到中国却可以“合法”地不适用,这很不合理。而且,就算是“合法”,这样做也有违企业的社会责任。中山大学法学院一位姓黄的劳动法专家质疑:干同样的活,不是兼职工、学生就算劳动者,是兼职工、学生等,就不算劳动者?就在校大学生在“洋快餐”勤工俭学的情况看,其特征完全符合劳动者的各项权利义务,然而,由于他们学生的身份,其劳动者地位目前却不被行政、仲裁和司法三家所认可。这实际是允许使用兼职大学生的用人单位,获得不合理的优于其他用人单位的竞争条件,对处于弱势的大学生劳动者,也必然构成进一步的利益侵犯。这位专家认为,这种以“身份”来界定是否劳动者的怪圈,已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必须打破!劳动部门应当把这一领域纳入管理范围,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还有模糊地带的情况下,广东甚至可率先加以规范。 (倩茹/编制)tryshowAd(3,0,1);catch(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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