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英杰接受审判时流下了眼泪。(国新图片)
小刀扎死城管副队长
走鬼小贩被判死缓
本报讯(记者赵琳琳、柯学东)北京海淀区城管大队海淀分队副分队长李志强被害一案,昨日上午在北京一中院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凶手崔英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起“商贩杀害城管案”曾经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
案情回放
因三轮车被扣商贩刺死城管
2006年8月11日下午,37岁的北京城管海淀分队副队长李志强和同事在北京中关村一电子商城北侧路边执法。
就在商城的西北角,他和小商贩崔英杰发生了争执。李志强扣押了崔英杰卖烤肠的三轮车,其间,崔英杰不甘心三轮车和炉子被没收,他不断挥舞着手中用来切烤肠的刀,想夺回被没收的三轮车,就在执法人员要把崔的三轮车抬上执法车时,崔英杰忽然拿着小刀冲上去,一刀扎在城管队员李志强的颈部。当晚6时,李志强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现场直击
崔父希望向对方家属道歉
昨日上午10时左右,北京一中院对案件进行了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凶手崔英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据了解,宣判于昨日上午10时多结束。崔英杰的父母情绪一度激动,崔母是哭着走出法院大门的,崔英杰的父亲向在场记者表示,他已经56岁了,不知道在自己的有生之年孩子能不能够回来,他也一直希望向李志强的家人当面道歉,可惜没能如愿。
崔英杰的辩护律师夏霖表示,崔英杰说自己很痛苦,不能接受这个事实,要求上诉。
律师辩护
城管执法存在程序违法
崔英杰的辩护律师夏霖在此前为他作辩护时表示,崔英杰与李志强无冤无仇,刺伤李志强纯粹是因为现场混乱,他自己还担心自己会受到强制,情急之下随便挥了一刀,并不具备杀人故意。
此外,他认为,城管执法人员对被告进行行政处罚的原因是被告无照经营,可是城管事先并没有确认崔英杰的身份,在执法现场,执法人员也没有询问被告是否进行过工商登记,是否有营业执照,因此,城管严重违反了执法程序。
公共问题专家
他俩是旧有城管理念的牺牲品
著名公共问题专家毛寿龙昨日对记者表示,从原则来讲,此案事关人命,李志强也被追认为烈士,从性质看,凶手很可能会被判死刑,但崔英杰最终被免于一死。这样的结果和目前大环境有关,从司法环境看,对于死刑判决采取审慎态度;从观念看,我们对于城市管理的理念正发生着改变,小商小贩得到很多人的同情。
毛寿龙说,李志强和崔英杰都是旧有城市管理理念下的牺牲品,但同时,他们也正用自己的遭遇推动城市管理理念的改变进程。如果没有他们,城市在这方面的管理政策不会改变得这么快。目前,包括上海在内的许多城市,对于小商贩的管理政策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城市划出专门的区域供小贩摆摊,北京虽然在这方面尚无实质性变化,但对于小商贩的经营管理也缓和了许多。“这一案件和我国旧的城市管理体制上的漏洞有关。现在,旧的城市管理体制正在向依法管理的新模式转变,这一案件无疑体现了这个转变过程中的阵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