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雷军纪 记者 贺韬实习生徐慧)近日,兴化股份公司与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签订了硝酸装置氧化亚氮项目——《经核证减排量购买协议》,这是我省化工行业首次实施的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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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的稀硝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气经处理后排放到大气中,符合国家环保要求,但其中含有一定量的环保未涉及的温室气体——氧化亚氮。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京都议定书》,我国在2012年前没有减排义务,因此参加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可以从国外获得额外的资金和先进的环境友好技术。兴化公司将氧化亚氮气体减排后,可向有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出售减排指标。兴化CDM项目的实施,对温室气体的减排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已通过省发改委备案,目前,工程已进入基准线检测阶段,进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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