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人权法院大法庭10日作出一项判决,禁止英国妇女娜塔莉·埃万斯使用她和前男友于6年前冷冻的受精胚胎怀孕。
埃万斯曾患卵巢癌,当母亲的唯一途径是利用癌症治疗前与前男友完成的冷冻胚胎怀孕。然而,无论是英国法院还是欧洲人权法院都认为,埃万斯及其前男友有同样权利选择是否要这个孩子,如果没有前男友的允许,她就无法实现当母亲的梦想。
事情要从7年前说起。
埃万斯来自英国威尔特郡特罗布里奇。2000年夏天,她和男友霍华德·约翰斯通订婚。一年后,她被确诊患卵巢癌。考虑到治疗癌症将使她的生育能力受损,埃万斯和约翰斯通决定培育试管婴儿。
医生为他们培育了六个受精胚胎,并将胚胎冷冻储存在巴斯市一家诊所内,供他们在今后需要时使用。
2002年,埃万斯和约翰斯通分手。约翰斯通要求诊所将胚胎销毁,但埃万斯对此表示反对,此后她一直要求利用胚胎,满足自己当母亲的愿望。
因两人在是否使用胚胎一事上意见相悖,埃万斯不得不向英国法院提起诉讼,希望通过法律手段为自己要个孩子。
官司一打就是5年。伦敦高等法院和上诉法院均驳回了这起诉讼,埃万斯最后只能告到位于法国斯特拉斯堡的欧洲人权法院。
2006年3月,一个由7名法官组成的陪审团审理了诉讼。最终,陪审团以5比2的票数,判埃万斯败诉。
埃万斯最后的机会便是欧洲人权法院大法庭。但10日再次败诉。埃万斯律师的话则耐人寻味:“她的法律努力结束了,但她的遗憾将永远存在。”(新华)
埃万斯败诉后落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