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文弈)小吴迷上泡网吧耽误学业,停学后就与一名18岁老乡小何抢劫生财。他因抢劫罪被判了1年6个月,小何被判了4年6个月。小吴在职业中专读电脑专业,平时爱上网,泡网吧通宵达旦,经常逃学。学校老师苦劝也不听,停学一年以后就没读书。
由于成天上网无所事事又厌烦父母念叨,干脆瞒着家人,去年夏天来到厦门找老乡。白天找工作,晚上上网消遣。由于是未成年人,在找工作碰壁后,连上网的钱也用光了,小吴与小何谋划抢劫。2006年8月7日晚,被告人小何、小吴(时年15周岁)经预谋后,携带弹簧刀,二人在集美区高浦路抢走行人江某的红色塑料袋。当晚,他们又尾随行人林某,把林某的项链抢走了。2006年8月10日晚,被告人小何、小吴再次在集美区高浦路抢劫时,被群众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