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家属,在索要赔偿款时将肇事者周德“逼落”河中身亡。为此,肇事者周德的家属反过来将受害者告上法庭,要求后者赔偿近70万元。
今天上午,昌平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据了解,死者周德(化名)与被告之一岳军(化名)曾发生过交通事故,赔偿款的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2006年5月5日晚上7点左右,岳军与三个朋友来到周德在昌平的居住地,向他索要赔偿款。在争执中,周德摆脱岳军等人,跑出院外,岳军等人紧追其后。在逃跑过程中,周德不慎落水身亡。
周德的家属在起诉书中称,岳军等人眼看周德落水却未实施任何救助措施,导致周德落水身亡,因此向岳军等四人提出了近70万的赔偿要求。今天上午,岳军等人答辩表示,周德是自己掉落到水中身亡的,自己当时已经报警,因此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截至发稿时,庭审还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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