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今日电(驻京记者叶薇)“五一”长假将至,大量内地游客会到香港游玩、购物。为避免内地消费者因不了解香港有关法律规定及市场情况,在消费过程中权益受损,中国消费者协会昨天发出消费提示。
中消协指出,“不满意就退货”在香港并非商家的普遍做法。
针对以上情况,中消协建议消费者采取如下措施——
货比三家,在购物前可以向总代理商查询商品定价。
相机和电器产品零售价通常为总代理商建议零售价的8折至8.5折,标价过低可能是“诱饵”。
香港市场的部分产品不适合在内地使用,如有的电器产品的制式与内地不同,有的说明没有简体中文。
在交款前应向商家咨询及约定售后服务的内容,并形成文字条款,双方签字确认,以解除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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