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1日讯 记者从济南市财政局获悉,为了缓解农村居民看不起病、不敢看病和因病致贫问题,今年,济南市财政安排4448万元用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同时还将投入4526万元承担乡镇卫生院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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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2007年济南市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财政补助标准由2006年的30元提高到40元/人·年。今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预计可达307万人,乡镇覆盖率100%,农民参合率达96%。同时,市财政将严格合作医疗基金监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防范基金风险,保证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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