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丈夫每天打10多个电话到妻子的单位“查岗”,妻子认为此举严重影响了她的日常工作和生活,遂起诉法院要求离婚。昨日,南岸区法院的法官表示,在近两年审理的离婚案中,像此等为生活琐事闹离婚的,约占五六成。
渝中区法院透露,刘玫和丈夫周明经历了5年的恋爱后,在前年结婚。刘起诉离婚时称,由于两人兴趣爱好不同,他们夫妻的感情就像变幻莫测的天气一样,时好时坏。比如,她喜欢游山玩水,而丈夫却喜欢呆在家里。丈夫还限制她交朋友,特别是和异性交往,丈夫就要干涉。尤其是今年以来,丈夫几乎每天打电话到她单位,没有什么正事,就是为了“查岗”,看她规规矩矩呆在办公室没有。因为丈夫电话不断,同事都对她另眼相看,严重影响了她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夫妻感情也出现裂痕。法庭上,周明表示不同意离婚。他认为,自己一直对妻子倍加呵护,对妻子的要求他都是迁就。妻子喜欢旅游,他就陪同自驾游;妻子喜欢玩网络游戏,他从来不干涉。凡是妻子的要求,他都尽量满足。因为妻子比他小10多岁,他一直认为这些是妻子不成熟的表现,等她成熟后自然就好了。他觉得,只要双方用心来经营这段婚姻,他们会很幸福。法院认为,刘玫和周明恋爱时间较长,有一定感情基础,目前夫妻关系不和睦的主要原因是生活琐事,夫妻感情尚未达到破裂的程度。所以,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昨日,南岸区法院审理离婚案的法官韦桂良称,在他近两年审理的离婚案中,因性格不和、吵架、经济压力大等生活琐事而起诉离婚的,约占百分之五六十。有的离婚案导火索竟是一句话,或者一个嚣张的眼神,甚至是说话的语气过重,这都是夫妻双方平时未注意生活细节,一方或双方积怨后,在某个特定的环境下突然爆发。为此,他建议夫妻之间要勤于、善于沟通交流,搞好夫妻关系也是为和谐社会作贡献。(当事人均为化名)
(记者 罗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