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加班75小时后拒绝上班被辞
山海丹医院称这位女职工离岗造成门诊工作严重瘫
在医院安排下,连续上了75个小时的班,休息不到一天后又被要求上班,为维护休息权,山海丹医院女职工向术芳没有继续上班,结果被医院以“擅自离岗”为由辞退。
当事人
医院让连续上班75小时
祖籍重庆的向术芳女士介绍,2001年12月,她受聘为山海丹医院职工,5年多来一直在医院药房上班。2007年1月中旬前,药房2名职工9小时一倒班。1月中旬,又实行24小时一倒班。
向术芳称,2月10日上午,药房同事生病请假,院长助理蒋某通知她,只要她10日至13日连续上3天班,春节前就不用再上班了。她听从了安排,13日下午5时下班,中间一直上了75小时的班。14日下午,她到单位参加完总结大会后,药剂科科长苏某通知她继续上班。她称家里有事,而且当初院领导已承诺连续上3天班年前就不用再上了,就没有上班。
没想到2月25日她到医院上班时,医院通知她,不用再到医院上班了。3月5日,山海丹医院在全院范围内下发通知,以“擅自离岗,造成门诊工作严重瘫痪……平时思想松懈,纪律意识淡漠,组织观念差”为由,决定对向术芳予以辞退。
据悉,在这75小时里,该医院药房没有提供休息的地方,向术芳女士说实在太累就去隔壁的门诊部打个盹。
医院
离岗造成工作严重瘫痪
山海丹医院办公室主任田某承认,向术芳此前的确是本院药房职工,不久前刚被辞退,理由是“擅自离岗”。就向女士连续在医院上班75小时一事,田某称,医院是特殊部门,药房是特殊岗位,完全实行劳动法“每天上班8小时”的规定不符合实际情况。她称,连续上75小时班任何人都承受不了。向术芳连续3天上班期间,只是没有回家,吃饭或有事期间都有人替她值班。“再说了,连续上3天班,单位也有报酬。”
就记者提出的“向术芳14日根本就没有上班,何谈擅自离岗”一事,田某称,山海丹医院药房交接班没有书面记录,医院也无法提供向术芳当日上岗的证据。但事发当日,医院药剂科科长苏某的确以口头形式通知向术芳当晚上班。“事实是,她当晚根本没上班,造成门诊工作严重瘫痪,给医院造成巨大损失,影响极其恶劣。”
就记者提出的“辞退员工医院有何依据”,田某称,她刚来医院不久,有关规章制度暂时无法提供。就记者提出的“医院对向术芳的处理决定是不是过于严厉”时,田某称,据她了解,对向术芳做出的辞退决定,是山海丹医院近10年来惟一一次辞退决定。“医院不会随便辞退任何一个人,她给医院造成的损失太大了。”
就山海丹医院处理决定中“思想松懈、纪律意识淡漠、组织观念差”等描述,记者随机采访了该院几位职工,他们对向术芳的印象是:工作态度好,对患者热情友好。
律师
连续工作70小时违反劳动法
西安海普律师事务所的季律师认为,医院要求职工连续上班70多小时明显违反劳动法。他说,医院称其是特殊岗位,要求职工连续上70多小时的班是站不住脚的,如果医院注重职工的合法权益,就会在这一岗位安排足够的职工。“说到底,还是重视不重视的问题。”
就山海丹医院辞退向术芳一事,季律师建议向女士尽快向劳动部门提起仲裁,依法维护权益。
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限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报记者 陈有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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