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消息,清明节过后,外出踏青旅游的人数不断增加。为此,南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别发出消费警示,提醒市民在春季踏青的同时,不要忘记食品安全。今年冬季气温偏高,“暖冬”之后气温回升较快,不仅传染病、蚊蝇等早于往年出现,也给食品中各种细菌、病毒的孳生繁衍创造了良好条件,外出踏青旅游者要注意:
一、准备的各种食物要原料新鲜、加工透彻、保存妥善
各种荤食品最好是真空包装的,耐贮存、易携带,不漏气、不胀袋,开袋后一次食用完毕;自制食品加工时要烧熟煮透,直接带出的,最好当日早晨加工并晾冷后包装;加工后冷藏或冷冻再带出的,最好早晨取出,中午吃完;干粮类食品,以烘烤,油炸类比较保险,包子、夹心蛋糕等水分含量高的食品容易变质;饮料以水为好,含糖类的不解渴。
二、就餐要选择清洁、卫生、有合法资质的场所
旅游景点就餐人多,易造成管理混乱,出现食品安全事件。外出踏青旅游者应选择忙而不乱、管理有序的地点就餐。同时要注意查看就餐点是否有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餐具必需清洗消毒或使用一次性的。即使是小摊点,也要选择证照齐全,清爽干净的。
三、不要贪食“新、奇、特”食品,尽量避免食用冷荤凉菜
旅游景区、农家餐馆为招徕顾客,经常会“开发”出各种“新、奇、特”的食品,有的甚至违法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食用的原料,如穿山甲、果子狸等等。其实这些“食品”从营养学上讲,不可能带给人体任何不同寻常的好处,相反却破坏了环境,还可能带来疾病缠身,如:果子狸给我们带来了“非典”、福寿螺造成“广州管园线虫病”达上百人等。同时,尽量避免食用冷荤凉菜。
四、集体出游不宜采用送餐的形式
集体出游是学校、单位外出踏青的一种重要形式。为了集体活动的方便,有些单位领导会采用集体送餐的形式,但这是我们不主张的。由于缺乏送餐的专用设备和送餐的经验或人力,临时安排难免会有混乱或闪失,再加上脱离了单位良好的卫生条件和工作环境,还拉长了保存时间,这些都给细菌生长繁殖提供了适宜条件,一旦出现食物中毒就是群体事件,事故影响大,领导责任也大。
五、慎食野果野菜
在踏青郊游中,很多人都喜欢品尝山区的“绿色食品”,甚至在野外采集野菜野果供食用,但由于大部分游客缺少植物学专业知识,对野菜野果的认识程度有限,容易造成误采、误食,对人体造成伤害。而且旅游景点一般来说距离医院路途较远,不利于医疗救助,一旦发生中毒,游客的生命将受到严重威胁。因此在踏青旅游时,不要采挖、品尝野蘑菇、山野菜等野菜野果。
六、购买土特产食品时要慎重选择
地方土特产食品大多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丰厚的文化内涵,带有各个地方气息,许多外出踏青旅游者在返程时总会购买一些当地土特产食品,馈赠亲友或家人食用。但由于土特产食品加工质量良莠不齐,广大外出踏青旅游者在购买土特产食品时,要仔细查验食品质量和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切忌一味贪图价格便宜、色泽鲜艳而购买不合格食品。
七、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抢救并报告
外出踏青旅游者如果一旦发生有食物中毒症状,如呕吐、腹泻、腹痛,甚至出现抽搐、痉挛时,应及时拨打求助电话120、110或南京市公共卫生公益电话12320,第一时间抢救食物中毒者。如果能确定是由食物引起的,病情危重时可在救援人员到达前采用刺激咽喉催吐的方法,减轻中毒和危害程度。
八、注意保存购买食物或就餐时的票据外出踏青旅游者在购买食品或就餐时一定要索取购买食品或就餐时的发票或有关凭证,并妥善保留,如出现问题可作为投诉或申诉的重要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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