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4月12日电(记者梁书斌 王茜)记者12日从黑龙江省公安厅获悉,4月9日在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发生的200余人中毒事件,是一起故意投放危险物质的刑事案件。目前,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9日12时40分,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六顺派出所接到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报警,称该院当日约7时以后,陆续发现近200名医患及陪护人员出现恶心、呕吐、头痛、头晕等症状,疑为中毒反应。
经查,中毒人员共203名,其中住院患者136名,陪护人员62名,医护人员5名,均在该院食堂吃完早餐后出现中毒症状,中毒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3小时。
经过对现场提取的呕吐物、剩余的食物进行检验分析,确定早餐中的大米粥中含有氟乙酰胺成分(俗称“鼠药”)。经查,当日早晨制作大米粥的水有部分来自该院的一个电热水器。在该热水器中检出氟乙酰胺。
综合公安机关现场勘验检查和调查走访所获情况,目前可以确定,这起群体中毒事件是一起故意投放危险物质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同时,公安机关已组织专项行动对剧毒、放射性、农药、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存放、销售、使用情况进行清查整顿,以消除危害公共安全的社会隐患。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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