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胡曼莉接收两名新孤儿 |
| |
胡曼莉名下的豪宅 |
本报特派记者自丽江报道 2007年4月9日上午,在丽江民族孤儿学校礼堂,头天晚上刚从上海返回丽江的校长胡曼莉经过校委会表决同意,代表校方与美国晨星基金会负责人DebbieHalling正式签署了接受后者捐赠整套儿童游乐设施的合同。盖章的时候,她还特意向身旁的员工示范了怎样才能把章盖得端正清晰。
5天前,曾与“丽江妈妈”胡曼莉打过首起涉外捐赠官司、6年多来一直举报要求追查胡经济问题的“美国妈妈”张春华也抵达丽江。
如无意外,丽江市政府将在本月15日前正式接管丽江民族孤儿学校。这一过程看来并不太顺利,因为届时距离丽江市政府下发的“接管丽江民族孤儿学校工作务必于2007年4月1日前完成”的指示已经过去了两周。而在更早的2月14日,丽江妈妈联谊会已被当地民政局撤销登记。
一切似乎已成定局,但围绕这所声名远播的民间慈善机构所引发的争议,已经远远超越了“丽江妈妈”胡曼莉与“美国妈妈”张春华之间的恩怨纠葛。社会捐款的使用如何才能保证透明合理?民间慈善机构怎样才能维持良好的运营状态?政府对其又该给予怎样的支持与监管?一系列疑问,在这起具有标本意义的事件当中,已经得到了初步凸显。
反目
一场长达6年多的举报和追查
胡曼莉带领记者参观坐落在丽江城郊的孤儿学校,一身民族服饰的她能够熟练地叫出每一个经过身边的孩子的名字;做课间操的时候,她站在队伍中间,跟着音乐节奏与孩子们一起比画,鼓励他们不要害怕自己的动作不好看;排练合唱节目的时候,她在前排示范“要从心里去体会歌词里爱的含义”;在面对镜头讲述这么多年来从事民间慈善活动的艰难与心酸时,她的眼眶逐渐发红、几近落泪……
就是这样一个在外人看来博爱无私,在孩子们眼里可亲可敬的“胡妈妈”,2001年6月20日却被美国妈妈联谊会告上法庭,理由是胡在收到这些指定捐赠给丽江地区孤儿的款项后,未完全按照原告方的要求使用该款项,并且在财务管理中存在账目不清、弄虚作假、公私混淆等状况。胡一审败诉,上诉至云南省高院,2002年8月29日,仍被判决返还美国妈妈联谊会捐款90多万元。
在此期间的2001年12月13日,南方一家报纸以醒目位置报道了胡曼莉被推上被告席的经过,同时对其10多年的助孤事业提出质疑。文章见报后经多家媒体转载,极大地动摇了此前胡曼莉留给社会的光辉形象:1992年创办中国首家民间慈善机构“中华绿荫儿童村”,曾荣获“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女职工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儿童工作者”等多项荣誉,1996年被《中国青年报》评选为“中国十大新闻人物”之一……而引发这一系列风暴的核心人物,正是美国妈妈联谊会会长张春华。从此之后,张开始了对胡长达6年多的举报和追查。
其实最初张春华和胡曼莉的关系还是很不错的。据张春华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早在1998年她就从丽江选了22个孤儿送到胡曼莉在福州开办的绿荫学校学电脑,并且一次性给了胡每个小孩一个月50美元的生活费。但后来发现异地根本上不了学,而且也没什么花费,所以决定还是将孩子接回丽江。1999年5月,张春华来到丽江,临时决定要办学,并跟教委签订了一份校产使用合同,约定丽江县教委将其所有的丽江县职业高级中学南院交给美国妈妈联谊会使用,为丽江孤儿提供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使用期50年,由美国妈妈联谊会向丽江县教委支付职高南院师生安置费60万元人民币。张还租了四合院作为育幼院。张回国后,听人说在大陆做慈善事情政府可以免费提供场所,这60万元不用出,于是中止了协议的执行,而育幼院继续办。胡听说张不办后表示自己愿意办,让张在美国募款支持。胡希望做美国妈妈联谊会在丽江的代理,并成立了丽江妈妈联谊会。
官司之后,张春华并不满意法院的判决结果和审计结果,一直坚持向云南各级党政部门举报“胡的问题”。集中归纳起来,大致在以下几个方面:购买豪宅、送女儿出国留学、在黑市兑换美元牟取暴利、将公款存入用孤儿名字另开的账户、篡改审计报告给境外捐款人等。此外,正与胡陷入离婚僵局的胡的丈夫、曾在丽江民族孤儿院工作过的段灿标也向媒体记者介绍了他所发现的“胡的问题”,即以孤儿名义买保险、自己保留保单等,并表示将在适当的时候展示证据。张春华认为:胡曼莉无论是在武汉、福州或丽江做生意用的全是捐款,盈利的收入是应该归入公账,她私人并无任何实业,所以没有购买豪宅、送女儿出国的能力。
自证
胡曼莉主动回应质疑
面对张春华及媒体的质疑,4月9日、10日连续两天,长久以来对媒体避而远之的胡曼莉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主动就这些问题一一做了解释:
■关于购买豪宅由美国华侨出资购买房子归属私下有协议
胡曼莉说那“毫宅”最初是张春华自己想买的房子,已经交了10万元定金,结果和她闹翻之后又不要了。胡曼莉去找房地产商,房地产商说10万元定金不退,并告诉她干吗卖了啊,房子已经涨价了,十几天就可以赚10万元。当时胡认识一个跟她关系很好的美国华侨,那位华侨建议她把房子先买下来,留条后路。胡承认房子的户主写的是她的名字,是因为当时不准外国人买房子,那位华侨只是偶尔来丽江,开不出居住证明。她表示,这样做是征得对方同意的,但房子的归属私下有协议,是区分得很清楚的。那位朋友很信任她,因为怕她受法律牵连,钱寄到胡的账户上,只要没写学校名字,就不是捐款。于是在中国做了个存折,密码胡都知道,需要取钱的时候给那个人说一声,捐多少拿多少。2003年,胡主动提出去做公证,但她的朋友认为公证、过户都要交钱,公证后保存也要花钱,不愿意去,直到不久前,那个朋友给胡发信,指明该房子给胡。而那所房子也不是什么豪宅,当时花了50万元,只不过现在价格翻了一番。每年房租8万多元,楼下3.6万元,楼上5万元,也全都给了学校。
胡向记者展示了一张打印的纸,上面有将该房子转赠给胡的字样。但张春华坚决否认此说,表示自己根本没必要在丽江买房子。
■关于送女儿留学新西兰驻华使馆免去保证金
胡曼莉说,女儿甜甜上高中的时候压力非常大,好多人说她的妈妈是靠养孤儿接孤儿骗钱,情绪很不好,精神接近崩溃。一位叫林娟的朋友对她说为什么不送女儿去新西兰读预科呢?新西兰移民局规定每个留学生必须交纳相当于50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但胡根本拿不出这笔钱,她找到新西兰驻华使馆,解释自己的工作并说明自己的经济状况。新西兰方面了解到她正在从事民间慈善活动后,非常感动,不仅免去了50万元的保证金,而且移民局的官员还帮她的女儿找了一份工作,能够在新西兰勤工俭学,一星期能挣大约5000元人民币,而这也是破例了。“我没那么伟大,我也是个母亲,不可能为了孤儿就放弃自己的女儿。”胡如是说。
遗憾的是,记者没有看到与此相关的证据。
[1] [2]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