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清波
2004年5月,浙江奉化市长汀村所在的地段被出让给某地产公司,这一项目获得了省政府的批准,但当地农民张召良等认为这并不符合国家规定。最近,张召良等12位农民就此事起诉了省政府,并最终胜诉。
梁启超早就说过:“欲维新吾国,当先维新吾民。”“苟有新民,何患无新制度,无新政府,无新国家。”这起农民告省长胜诉案,再次证明了梁任公之高瞻远瞩,他的话即使放在今天仍然发人深省。
事实上,从这起案件里,人们可以看到的正是以张召良为代表的一群中国农民成为具有完全意义上的现代公民成熟素质的“新民”之路。最开始,张召良只是一个非常普通的中国农民,他不善言辞、安分守己地过日子,许多正当权益遭到了公权部门的漠视。然而,当张召良醒悟到必须奋起维护自己作为人的尊严和权益时,他顶住重重压力,坚持用法律来捍卫自己的权利。到本案结束他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人们看到的已经是能够一字不差地引用各种法律条文,侃侃而谈、吐语如珠的他。
“政府不能胡来,对百姓不能糊弄。”这些脱口而出的话语充分表明,今天的张召良已是一个具有完全意义上的现代公民成熟素质的新型农民,他的法律知识、维权意识、对社会本质的看法等等,相比于某些官员来说一点不差。
可以说,正是由于有了这种“民智”,以张召良为代表的12个农民才能识破种种蒙骗,发现当地政府部门在行政过程中的种种不合法的地方;正是由于有了这种“民智”,他们才能克服现实生活中的种种困难,顶住各种威逼利诱,坚持把诉讼进行到底;正是由于有了这种“民智”,他们才第一次成功地以农民的身份告赢堂堂省政府,迫使公权力在公民权利面前低头认错,捍卫了自己,同时也捍卫了更多乡亲的合法权利。这再次证明:“徒法不足以自行。”民主也好,法制也好,归根到底要靠人来实行。如果“民智”未开,公民根本不懂得自我维权,那么,法律制定得再多,也可能被束之高阁,或者被当权者任意曲解,公民权利仍然得不到保障,民主法制仍然难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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