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整治高速路上下乘客首开罚单
本报哈尔滨4月12日电记者郭毅今天记者从黑龙江省交警总队获悉:哈大高速交警大队昨日对进入哈大高速公路的交通违法行人开出了首张50元罚单。
9时40分,当交警驱车行至哈大高速公路554公里加500米时,见一男子拎着大包行李正站在公路边上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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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哈大交警大队大队长于国海介绍,这样自发形成的黑站点大都在村屯旁边,哈大高速公路沿线133公里至少有4个固定黑站点,只要公路部门将路边防护网修好,第二天就会遭到人为损坏。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下乘客既危害交通安全,又有可能导致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近两年此类事故已多达1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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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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