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昨日,南京浦口泰山新村一工地抓住了一名小偷,结果施工单位没有立即将其送往公安机关,而是强行关在一间办公室内审讯了5小时。
小偷跪在办公室内
昨日上午7时许,泰山新村一家名为“海里明珠”的施工工地,一个双手被反绑、脱去皮带的年轻人跪在办公室内。
据工地保安讲,他们是在凌晨2点左右抓住这个可疑人员的,为了审出他在该工地上到底偷了多少钢筋,就暂时让他在办公室内跪着。经了解,被抓的人姓刘,安徽人,30岁左右。在记者询问的过程中,他低头不语。
没有交待遭到殴打
“我没有偷东西,还被他们打了。”据刘某讲,他被抓时,身上除了带有用于佩戴扣件用的胶带外,并没有其他物品。他被发现后,经过简短的询问,就遭到工人的拳打脚踢。“虽然我脸被打肿,嘴上出血,但是我没有盗窃,为什么打我?”
既然不是该工地的工人却穿着工作服出现在施工区内,又如何解释呢?对于这个问题,刘某低头不语。
工地是否允许工人打人呢?对此,工地保安表示,单位不主张工人打人,有可能是当时个别工人的行为有些过激,但很难查证。
警方介入小偷招供偷了1吨钢筋
昨天上午7时许,该施工单位在对刘某审了5个小时未果的情况下,向泰山新村派出所报警。随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民警对该工地部分领导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对刘某进行调查。面对眼前的民警,刘某如实招供了在工地上偷钢筋的犯罪事实。在刘某指认下,民警在附近一废品收购站废纸堆内,找到了刘某偷盗卖出的钢筋,约1吨重。接着刘某被民警带回派出所处理。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的薛火根律师认为,如果施工单位抓住疑似小偷,应该立即扭送到当地的公安机关。施工单位没有权力随意限制被抓人员的人身自由,更不能私设公堂,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造成一定后果,即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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