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天(4月15日)起,本市二手房买卖将实行新的“资金监管”方式,房款必须通过“专用账户”交割。但截止到昨天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本市取得开设专用账户资格的房产中介不超过50家,不足总数的2%。
根据建设部、央行和市建委的有关规定,4月15日起,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存量房(二手房)买卖的,须通过专用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房款)。
据了解,经纪机构要想设立专用账户,必须要符合三个硬性条件:一是信用档案无不良行为纪录;二是注册资本要在100万以上;第三还要向专用账户存入100万元保证金。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从事业务之前,还要先领取备案证明。
昨天是实行二手房新买卖模式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记者从承办这项备案工作的北京中介行业协会了解到,截至昨天下班前,递交了申请并符合备案条件的京城房产中介不足50家。根据市建委统计,我市已经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多达2675家,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的占31%,也就是只有1/3的中介公司有资质获得专用账户。从目前的状况来看,采用新交易模式后,有资格收取房款的企业不足2%,其余98%以上企业受理的房款,只能“依赖”不足2%企业的专用账户划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