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开罗4月14日电 (记者郭春菊 林建杨) 埃及外长阿布·盖特14日说,新成立的阿拉伯和平倡议委员会不负责与以色列举行和谈,阿以之间的和谈是阿以冲突有关各方的事务。
阿布·盖特对当地媒体说,将于18日在开罗召开的阿拉伯和平倡议委员会外长会议旨在讨论启动“阿拉伯和平倡议”的措施以及成立负责与有关各方进行接触的行动小组的问题。
他说,阿以之间的和谈是阿以冲突有关各方,如巴勒斯坦、叙利亚和黎巴嫩的专有事务。他说,如果“土地换和平”得不到落实,阿拉伯方面不会采取积极措施。他还表示,国际社会现在应该听取阿拉伯国家的呼声了。
阿拉伯和平倡议委员会包括阿尔及利亚、巴林、埃及、约旦、黎巴嫩、摩洛哥、巴勒斯坦、卡塔尔、沙特阿拉伯、叙利亚、突尼斯、苏丹和也门等成员。
“阿拉伯和平倡议”由沙特阿拉伯率先提出,2002年贝鲁特阿盟首脑会议将其确定为与以色列谈判解决阿以争端的基本原则。今年3月底的利雅得阿盟首脑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有关重启“阿拉伯和平倡议”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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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和平倡议
第19次阿拉伯国家联盟(阿盟)首脑会议28日至29日在沙特阿拉伯首都利雅得举行,“阿拉伯和平倡议”再次成为会议的主要议题。
2000年9月底巴以爆发大规模的流血冲突后,巴以关系进一步恶化,和谈陷入僵局。为促使巴以双方早日结束冲突,重启和谈,国际社会和阿拉伯各方一直进行积极斡旋,先后提出了一系列停火计划,但由于以色列的拒绝,这些计划均未得到实施。
2002年3月28日,第14次阿盟首脑会议在贝鲁特举行,会上沙特提出一项旨在最终结束阿以争端的中东和平新建议。经过磋商,会议一致通过了以沙特新建议为基础的“阿拉伯和平倡议”,并将其确定为与以色列谈判解决阿以争端的基本原则。
倡议要求以色列遵守联合国有关决议,全面撤出1967年以来占领的所有阿拉伯领土,接受建立以东耶路撒冷为首都的、拥有主权的、独立的巴勒斯坦国,并根据联合国第194号决议公正解决巴勒斯坦难民问题。在此基础上,阿拉伯国家将同以色列签署和平协议,并在实现全面和平的前提下逐步与以色列建立正常关系。
这一倡议通过后得到国际社会的积极支持,但遭到以色列当时执政的沙龙政府的拒绝,致使该倡议一直未能实施。
2005年3月底,在阿尔及利亚举行的第17次阿盟首脑会议上,阿拉伯领导人一致同意重新启动“阿拉伯和平倡议”。此后,阿拉伯国家多次重申支持这项和平倡议。
奥尔默特政府成立以来,尽管以色列曾表示会认真对待“阿拉伯和平倡议”,但对倡议中的有关难民和边界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对此,巴勒斯坦方面和包括埃及、叙利亚、约旦在内的许多阿拉伯国家则明确表示,以色列这一要求是“不可接受的”。(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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