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4月15日讯(记者文刚 通讯员黄叶华 实习生林明春)今年才四十岁出头的李正江,当副镇长挪用公款20万元后出走海南,在海口干起了婚介诈骗,先后骗取全国各地应征者钱财126万元。日前,李正江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被处罚金2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1月28日上午,时任四川省长宁县硐底镇政府副镇长的李正江,与该镇林业站站长王某到县粮食局,领出该镇2002年度应兑现给农户的退耕还林补助90万斤兑粮券,并由李正江于当日下午将该兑粮券,拿到长宁县花滩粮站变卖得款人民币40.5万元。除20万元用于支付该镇所欠的苗木款外,余下的人民币20.5万元被李正江投入到其个人承包开发的硐底镇农贸市场铺面房中,至今未还。2004年2月,李正江得知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其挪用20.5万元退耕还林补助款之事,因无法筹款归还,害怕被追究责任而潜逃到海口。
2005年9月,在一家婚介所混过一段时间的李正江,看出了其中的门道,决定利用虚假征婚广告进行诈骗。李正江从他人处转租下首力大厦两套房间,购下20余部手机、小灵通,在银行开设30多个账户,通过刊登广告招聘来黄某(另案处理)及王丽充当接线员。之后,李正江以“富商女”、“成功商男”、“特区飞行员”等征婚人名义,对外以“相约今生、相依天涯、椰岛情缘、玫瑰缘份、世纪人生、牵手人生、心意天空、缘份天空”等婚姻介绍所名称,以小灵通作为咨询电话,在《三月三》、《女刊》等全国各地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刊登虚假征婚广告,指使王丽及黄某等人以婚介所工作人员身份,向来电的应征人提供咨询,登记应征人情况。李正江、王丽等人还假扮征婚人与应征人通话,诱骗应征人将200元至1000元不等的介绍费,存入李正江掌控的账户上,后以各种理由断绝与应征者的联系,而达到骗取应征者钱财的目的。用此种方法,李正江半年时间内骗取应征人的钱财共计人民币1260090元。
2006年3月13日,李正江因婚介诈骗被公安机关抓获。3月18日,绝望中的李正江主动供述其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日前,海口中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和诈骗罪判处李正江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王丽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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